【本讲提要】本讲为《哲学导论》第三部分「自由意志与决定论」的最后一讲,讨论「自由论」这一立场。上一讲讨论「相容论」时,我们看到霍巴特认为,自由论者所依赖的「自我」概念可能是一个空概念,因此「自由论」似乎难以设想。但是,如果说我们根本没有自由意志,这一点同样令人难以接受。本讲由此追问:「自由论」究竟何以可能?本讲首先介绍奇泽姆的「行动者因果」自由论。奇泽姆区分「事件因果」与「行动者因果」:前者是一个事件导致另一个事件,后者则是行动者本人导致某个事件。如果我们的某些行为归根结底是由我们自己所导致的,而不是仅仅由先前事件所导致的,那么我们似乎仍可以说自己是自由的。不过,这一观点也面临困难:应该如何理解「由我们自己所导致的」?随后,本讲转向凯恩的「事件因果」自由论。凯恩认为,自由意志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不受强迫,而是成为自身目标或目的之最终创造者与维系者的能力。在人生中的艰难时刻,我们常常面对彼此冲突、同等强度的动机与理由;此时,行动者通过意志努力作出决定,并在这一过程中形成自己。这类「自我成形的行为」被凯恩用来辩护自由意志。接着,本讲讨论品克的「非因果」自由论。品克反对把自由理解为一种因果性力量;在他看来,行动不是自由所造成的结果,而是自由得以施展的媒介或载体。最后,本讲简要提到梅勒的审慎立场:他并不直接断言自由意志存在,而是认为,如果必须下注,自由意志存在比自由意志不存在更加可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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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讲目录
一、「自由论」何以可能?
二、「行动者因果」自由论
三、「事件因果」自由论
四、「非因果」自由论
五、另辟蹊径
版本信息
当前版本:开放试读版,2026 年 5 月。
本《第十二讲》初版于 2024 年,大幅修订于 2026 年。
正文以 PDF 为准。
引用信息
黄如松,《哲学导论:问题与论证》,“第十二讲:自由论者”,开放试读版,2026 年 5 月,作者个人网站发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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